关于下发国内高端经济舱(W舱)产品
销售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为了充分利用南航完善的航线网络优势,通过差异化服务吸引公商务旅客,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出行需求,并提供超越经济舱的增值服务,现推出国内高端经济舱(W舱)产品,具体销售管理规定如下:
一、 高端经济舱(W舱)舱位管理规定
(一)高端经济舱(W舱)公布运价变更、退票规定
1.客票的签转:不允许。
2.不定期客票填开:不允许。
3.自愿变更。
(1)变更航班/日期:如变更航班有W舱,直接变更至W舱;如变更航班无W舱,免费变更至Y舱;如需升舱至F、C舱,按升舱规定办理;
(2)变更航程:按自愿退票处理。
4.非自愿变更
(1)如变更航班有W舱,直接变更至W舱;
(2)如变更航班无W舱,免费变更至Y舱或按票面价全退。
5.自愿退票
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费;婴儿客票免收退票费;
6.非自愿退票:按照票面价全退。
(二)儿童、婴儿折扣规定
儿童购买W舱,与成人同价;婴儿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W舱价格)的10%购买婴儿票,不得享受双重优惠。(详情见附表:南航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
二、航班不正常变更规定
(一)当航班发生不正常签转时,购买高端经济舱(W舱)的旅客直接签转至外航的Y舱;
(二)当航班不正常情况下,购买高端经济舱(W舱)的旅客享受明珠俱乐部金银卡会员同等待遇;
(三)当航班合并时,购买高端经济舱(W舱)的旅客优先升舱。
三、高端经济舱(W舱)同时适用于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50%优惠购票,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本规定自2010年3月18日起生效。
附件:南航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附表一:南航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散客内部版)
舱位及折扣率
| 订座舱位
| 票价级别
| 使用条件
| 变更费(每次)
| 退票费 (每次)
| 自愿签转
| 不定期客票填开
| 头等舱
| F
| F
| 免费
| 免费
| 允许
| 允许
| 公务舱
| C
| C
| 高端经济舱
| W
| W
| 5%
| 不允许
| 不允许
| 经济舱
| Y
| Y
| 5%
| 允许
| 允许
| 90-99%
| T
| T
| 10%
| 不允许
| 全航程第一航段不允许,其余航段允许。
| 85-89%
| K
| K
| 80-84%
| H
| H
| 75-79%
| M
| M
| 不允许
| 70-74%
| G
| G
| 65-69%
| S
| S
| 10%
| 20%
| 60-64%
| L
| L
| 55-59%
| Q
| Q
| 50-54%
| E
| E
| 45-49%
| V
| V
| 20%
| 50%
| 不允许
| 不允许
| 40-44%
| X
| X
| 40%以下
| N/R
| N+折扣率/R+折扣率
| 不得变更
| 不得退票
| 不得签转
| 不允许
| 其它
| U/B/O
| U/B/O
| 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 按具体文件使用条件
| 不得签转
| 不允许
|
注:仅限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