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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UO澳港/港澳散客联运运价
[有效期:01Jul10-31Oct10]
(以旅行始发日期为准)
折扣代码:DA048605
航段 | 票价基础 | 舱位 | 成人运价
(CNY) | 儿童运价
(CNY) | 备注 | NX | UO | PVG-MFM//HKG-PVG
or v.v. | YRT | H | H | 2,500 | 1,880 | “EX-PVG VLD BTW 01JUL-31OCT10” | K | K | 2,100 | 1,580 |
使用规则及条件:
1. 以上净价只适用于澳门航空上海、苏州、无锡、昆山、太仓、南通、江阴、常熟、张家港地区指定的票务销售代理使用澳门航空公司BSP“675”客票在中国大陆订座、开票和销售。
2. 上海-澳门或澳门-上海段由澳门航空承运,上海-香港或香港-上海段由港联航空承运。
3. 机票承运人仅限澳航和港联,并且港澳或澳港航段必须出于一张机票。
4. 以上净价不包括机场税、机场保安税、燃油附加费及兵险。
5. 不能签转、不得更改航线、退票于原出票代理办理。
机票签转栏加注"NON-END/RRT, RFND REF TO ISS OFC"。
6. 以上净价适用于2010年07月01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从上海出发的机票。
机票签注栏加注“EX-PVG VLD BTW 01JUL-31OCT10”
所有订座均需使用护照(如: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全名及称谓(MR/MS/CHD),且必须与票面显示一致。
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运价表中所列舱位订座及开票。
该份运价表之机票全程航段必须有确认的订座才可开立;不得开立OPEN机票及RQ票。
机票在有效期内,根据机票开立舱位,可免费更改订座。
7. 开具儿童票时,在姓名后面加CHD字样,票价基础后加/CH,并注明出生年月日,如DOB(日日月月年年)的格式,否则以成人价结算。以上儿童净价不适用于无成人陪伴儿童(UM)。
8. 以上特价无适用之婴儿价格。
9. 以上特价机票有效期为2-7天。机票签注栏加注“VLD 2-7D”
10. 退票规则:
1) 未经使用的机票按澳航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
2) 机票一经使用,则不得退票。
3) 所有退票申请必须在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1. 请注DA048605号码于"Tour Code"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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