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行-纵横中国、南航行-多段优惠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地 业务通告 CZSHA0910010关于《关于更新“南航行-纵横中国”、“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内容及操作办法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各销售代理人:
现对《关于更新“南航行-纵横中国”、“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内容及操作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进行以下补充说明:
一、对于《通知》中第5、6点关于变更、退票操作办法的实例补充:
例1:多段优惠产品
航程:WNZ-CAN-KWL
WNZ-CAN CAN-KWL
舱位 G L
票价级别 YCT65 YCT55
实际价格 680 360
已经使用WNZ-CAN,现在退CAN-KWL。
(1.1)剩余票款计算:首先确认这是客票部分已使用,应从总票款(¥680+¥360)中扣除已使用的WNZ-CAN对应G舱公布票价(¥740):680+360-740=¥300。
(1.2)剩余票款按照未使用客票的对应舱位(CAN-KWL段未使用),按照最新《南航国内旅客散客公布票价使用条件》中对应舱位的退票手续费率,其舱位是(L舱)60折,即400元,按60折收20%的退票费率,分别计算各段退票手续费,各段手续费相加总和为退票费。
最后退给旅客的金额是:
300-400*20%=300-80=¥220
例2:纵横中国优惠产品
航程:WNZ-CAN-KWL
WNZ-CAN CAN-KWL
舱位 G L
票价级别 YZZS65 YZZS55
实际价格 680 360
已经使用WNZ-CAN,现在退CAN-KWL。
(2.1)剩余票款计算:首先确认这是客票部分已 使用,应从总票款(¥680+¥360)中扣除已使用的WNZ-CAN对应G舱公布票价(¥740):680+360-740=¥300
(2.2)剩余票款按照未使用客票的对应舱位(CAN-KWL段未使用),按照《“南航行-纵横中国”产品销售操作办法》中规定的退票手续费率:未使用客票(航段)的第一段航班起飞前,按剩余票款金额的10%收取退票费,未使用客票(航段)的第一段航班起飞后,按剩余票款金额的20%收取退票费。若can-kwl段还未起飞,手续费为:¥300*10%=¥30
最后退给旅客的金额是:
300-300*10%=300-30=¥270
二、对于《通知》中第4点关于“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的舱位组合从09年10月17日的更正如下:
“对于“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明折明扣舱位单独与V、X、N、R舱的组合不再适用“。
经过以上调整后,09.10.17起“南航行-纵横中国”、“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价格全部以pat:a为准,不准手工修改票价,对于儿童票也可使用pat:a*ch指令进行自动确认。
例: 订座情况: 广州—(E舱50折)—北京—(V舱45折)—哈尔滨
产品实际折扣:广州—(50折)—北京—(45折)—哈尔滨
三、9月15日起购买的机票退、改、签等相关手续按照《关于更新“南航行-纵横中国”、“南航行-多段优惠”产品内容及操作办法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办理。
上海基地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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