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9-10-24 13:21:00

上航南京-台北航线特价通告

南京-台北航线特价通告
商务沪营(2009)403号
签发人:蔡桂龙TOUR CODE:09DAE569
签发部门:上海营业部


各国际销售代理:
现下发新一期南京—台北航线特价通告,具体如下:
(仅适用于上航实际承运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一.散客:
首段始发航班有效期:2009年10月08日(含)-2009年10月29日(含)
1.适用航班:FM805+FM806
FM
舱位
舱等
航程类别
净价
票价类别
有效期
SECTOR OPEN
改期费
退票费
签注栏
销售方式
V
经济舱
RT
1900
YEE1M
1M
不允许
0
200已用不退
FM-ONLY;NON-END/RER;O/B BTW 8-29OCT
SITI



2.适用航班:FM805+MU5002、MU5001+FM806
FM
舱位
MU
舱位
舱等
航程类别
净价
票价类别
有效期
SECTOR OPEN
改期费
退票费
签注栏
销售方式
P
R
经济舱
RT
2000
YEE1M
1M
不允许
0
200已用不退
NON-END/RER;VLD ON FM/MU ONLY;O/B BTW 8-29OCT
SITI

使用条件:
1.本运价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仅限境内销售。
2. 本特价文件所列净价不含燃油附加费、相关税收、机场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3.各境内代理单位按净价与我公司结算。
4.儿童运价:各代理单位按成人净价的75%与我公司结算。
婴儿运价:按IATA规定执行。
5.请严格按照相应舱位旅行有效期计算,在“NVA”和“NVB”栏内输入相应日期。如出票时未输入“NVA”和“NVB”项,将按照Y舱(一年)公布运价结算。
6. 客票有效期内,有同等舱位的情况下,可免费更改航班日期。无同等舱位下,上航航段可办理升舱,但东航承运航段不得办理升舱手续。
7. 退票:
1)散客客票:
A)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退票手续费200元后,余额退还旅客。
B)客票部分已使用,不得退票。

C)退票需在原购票地办理。
8. 本运价通告内不允许1/2RT组合使用。V舱散客允许与其他上航同期散客运价组合使用,条件按最严格舱位限制执行。TOUR CODE使用第一航段适用运价的TOUR CODE加上“/”和回程航段适用运价TOUR CODE的数字序列号。FM-MU联运散客运价不得与其他运价组合使用。
9. 各销售单位必须提醒旅客真实完整填写购票单,其中应包括以下信息:旅客姓名、大陆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入台证号码、公司名称、在大陆的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
各销售单位必须留存每位旅客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0. 其它使用规则参照《2009夏秋航季国际、地区航线运价手册》。



上航上海营业部
2009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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