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天津-台北桃园航线特价通告
商务沪营(2009)396号 签发人:蔡桂龙TOUR CODE:09DAE549 签发部门:上海营业部
各国际销售代理:
现下发新一期天津—台北桃园航线特价通告,具体如下:
(仅适用于上航实际承运航班,代码共享航班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
一.散客:
首段始发航班有效期:2009年10月25日(含)-2009年12月31日(含)
销售出票日期:2009年09月22日(含)-2009年10月31日(含)
FM
舱位 舱等 航程类别 净价 票价类别 有效期 回程 OPEN 改期费 退票费 签注栏 销售方式
T 经济舱 OW 1860 TOX — —— 0 300 FM-ONLY;NON-END/RER SITI
RT 3260 TEE6M 6M 允许 0 300
E OW 1620 EOX — —— 500 500 FM-ONLY;NON-END/RER;CHG DATE FEE CNY500
RT 2840 EEE3M 3M 不允许 500 500
使用条件:
1.本运价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仅限境内销售。
2.本特价文件所列净价不含燃油附加费、相关税收、机场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3.各境内代理单位按净价与我公司结算。
4.儿童运价:
1)成人陪伴儿童:各代理单位按成人净价的75%与我公司结算。
2)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同价,仅限在营业部销售。
婴儿运价:按IATA规定执行。
5.请严格按照相应舱位旅行有效期计算,在“NVA”和“NVB”栏内输入相应日期。如出票时未输入“NVA”和“NVB”项,将按照Y舱(一年)公布运价结算。
6.客票有效期内,有同等舱位的情况下,可更改航班日期,改期费见运价表。
7.退票:
1)散客客票:
A)客票全部未使用,扣除退票手续费(见运价表)后,余额退还旅客。
B)客票部分已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相应运价,再扣除退票手续费(见运价表)后,余额退还旅客。
退票需在原购票地办理。
8. 运价表内舱位允许组合使用,且允许与航季运价组合使用,1/2RT计算运价。TOUR CODE使用第一航段适用运价的TOUR CODE加上“/”和回程航段适用运价TOUR CODE的数字序列号。按最严格舱位限制条件执行。
9. 各销售单位必须提醒旅客真实完整填写购票单,其中应包括以下信息:旅客姓名、大陆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入台证号码、公司名称、在大陆的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
各销售单位必须留存每位旅客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0. 如需衔接国内ADD-ON航段,请在本运价TOURCODE后加“S”(例如:09DAE549S)。
11. 其它使用规则参照《2009夏秋航季国际、地区航线运价手册》,换季后请参照新航季运价总则。
上航上海营业部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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