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9-8-6 22:31:00

东航关于国内航线散客预先销售运价通告 (2009-8-5)

适用期限:2009年8月5日起,销售的2009年8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全部东航国内航线机票(航班日期)。
一、 适用范围:
东航国内始发10人以下的单程、来回程、缺口程、联程提前出票旅行。(代码共享航班除外)。
二、 票价内容
东航全部国内航线、航班统一按下列折扣执行
时间限制 订座舱位 折扣 提前35天出票 X29折 提前28天出票 X29折 提前21天出票 X39折 提前14天出票 X45折 提前7天出票 X50折
三、使用条件
1、必须订座X舱,使用PAT:A指令进行自动计算与开票,禁止手工输入,否则按Y舱3倍价格补罚票款。
2、不允许填开OPEN及RQ票。
3、适用单程、来回程、缺口程、联程,可与东航其他明折明扣舱位运价组合使用。
4、儿童预售客票与成人相同,使用PAT:A指令进行自动计算与开票,不得手工修改系统自动计算出的票价、税费等,否则按Y舱1倍价格补罚票款。


四、客票填开:
1、使用电子客票或纸票客票填开。
2、票价级别:(FARE BASIS):YX+预售天数。
3、票面价格:按使用PAT:A指令进行自动计算的价格填开。
4、在EI栏中必须注明“RMYX”。
(以上FB/EI栏信息在使用PAT:A后自动生成)


五、航班签转、变更及退票的有关规定
1、不得自愿签转、变更。在EI栏必须填写:“NON-END,NON-CHG”。
2、如特殊原因要求变更日期、航班,可在东航直属售票处办理原票全退手续,同时按航线明折明扣舱位重新升舱购票(不允许再换开同航线X舱客票)。新开客票必须注明原客票票号,新开客票的退票规定同原X舱客票退票规定。
3、收取票面价的80%作为退票费。
4、非自愿签转、变更、退票,按东航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1、各销售单位在进行销售奖励时,X舱不包括在内。
2、在与原来X舱价格过度期内,已销售机票实行不退差价、不补差价政策。

范例:
旅客甲在8月5日购买9月18日上海北京航线X舱预售客票,按本运价可以享受29折330元。9月5日因特殊原因要求改期为9月11日,当日航线最低舱位为H舱。按如下规定操作:
1、 原票在东航直属售票处全退。
2、 新开票H舱,补收差价为950-330=620元。不允许再购买当日航线的X舱。
3、 9月8日要求退票,扣退票费为950*80%=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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