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0-11-6 12:45:00

山航关于调整相关航线头等舱票价的通知

山航关于调整相关航线头等舱票价的通知

各销售单位:
山航将调整济南=上海、青岛=上海、烟台=上海、温州=深圳头等舱票价,适用于2010年10月28日(含)以后销售、2010年11月27日(含)以后旅行的上述山航国内航线。原票价适用于旅行日期11月27日之前的航班。调整后的头等舱票价销售适用条件不变。
上述调整后的票价水平和使用条件可在航信ETERM分销系统中查询,票价查询指令为:如FD:TNASHA/27OCT10/SC。使用条件查询指令为:PFN:324A/SC。请使用PAT:A自动计算票价并出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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