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客姓名修改的要求和规定的通告
关于旅客姓名修改的要求和规定的通告吉祥航空各营业部、各处室、各代理人:
为严格和规范吉祥航空旅客姓名修改的相关操作,现对旅客姓名的修改做出如下规定:
1、适用范围:旅客姓名修改的范围仅限于同音字和形近字。
1.1前鼻音和后鼻音,如“张琴”和“张晴”
1.2卷舌和平舌,如“陈伟”和“岑伟”
1.3形近字:是指字体相近,容易混淆的汉字,比如:“耿”和“狄”,“微”和“徽”等。
1.4外宾或者少数民族的英文姓名中缺少部分字母或者姓和名顺序错误。如旅客姓名为CHIANG/WEN HUA,客票上是CHANG/WEN HUA。
1.5旅客姓名的英中文与证件不一致,如客票上是护照的英文姓名,旅客登机时使用身份证。
1.6中文的繁简体错误。
2、旅游团队不允许更换旅客。《吉祥航空国内团队“I”舱销售产品票务操作规定》中关于团队旅客成员变更的规定在此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3、费用标准:旅客姓名修改费用按航段收取,每航段收取50元/次变更费。例如单程上海-青岛段,旅客姓名张燕,申请改为张艳,收取变更费50元,若客票为来回程上海-青岛-上海,则应收取100元变更费。
4、费用收取单位为各外站营业部及客服中心。
5、旅客姓名修改的工作流程:
A) 旅客、代理人或旅行社向当地营业部或者客服中心提出申请。
B) 对于符合修改条件的旅客,按航段收取变更费用,费用支付后,客户中心(95520)方可办理此项业务。
6、对于无吉祥航空营业部或办事处的地区,如北海、石家庄、连城等地,工作人员须告知旅客或者出票单位,将变更费汇款至客服中心提供的银行账号。如下:
账号:0445 3185 0014 7950 1809 3001
户名: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嘉浜路支行
在客服中心确认收到变更费后,由客服中心填写《旅客姓名修改申请单》发送邮件或传真给航班主控人员,进行修改。
特此通知!
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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