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114 发表于 2010-4-2 14:54:00

关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的通告

各位尊敬的代理人: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下发的【2010】1005号文件精神,现下发通告调整我司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自2010年04月06日起 (出票日期),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4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PP,军残为GM。
三、2010年04月06日前已出票国内航线客票不再退还燃油附加费。
四、出票日期在2010年04月06日之前的客票在2010年04月06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如需换开客票,不退燃油附加费。
五、出票日期在2010年04月06日(含)之后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六.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表示。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admin 发表于 2010-4-2 21:42:00

深航、川航宣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多降10元

作者:周健 来源:上海商报 2010-04-02 11:15:42

  深航、川航昨天率先宣布,按照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前天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将以4月6日凌晨零时为分界线,随此后出售的国内航线机票,凡是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由50元降到40元。

  深航、川航表示,接民航局法规司价格处通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于4月6日凌晨零点(出票日期)统一做出如下调整: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40元(原为5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保持不变,仍为20元。但是,作为中国民航的主力,国航、东航等公司暂未公布其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上海一家机票销售商表示,如果航空公司从小数点前取舍,按照不足10元的部分四舍五入,便会以20元和40元的标准收取。但如果从小数点后开始四舍五入,燃油费便仍会维持在20元和50元。

admin 发表于 2010-11-6 12:47:00

自2010年10月27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20元上调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40元上调为人民币70元。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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