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航上海-胡志明/河内散客特价销售通告
始发开始日期:2010年3月22日始发截止日期:2010年4月13日
销售截止日期:2010年4月13日
旅行代号: SHA10078
承运人 始发地 目的地 单程/来回 运价基础 订座舱位 舱位 货币 价格 代理费% 改期费 退票费 回程OPEN 旅行有效期
布局
FM PVG HAN RT Y P 经济舱 CNY 320 5 不得更改 不得退票 不允许 0-14天
FM PVG SGN RT Y P 经济舱 CNY 320 5 不得更改 不得退票 不允许 0-14天
重要注释:
1、适用日期: 2010年3月22日至2010年4月13日(以航程第一段始发日期为准)。
2、适用范围:上航实际承运的上海始发至胡志明,河内的来回程及缺口程航班散客。
3、运价组合:允许本运价与同期公布的东航/上航NFD运价及SPA运价组合使用,也允许与同期东航/上航东南亚线其他促销运价
组合使用,本运价表内航线运价可相互组合使用,使用条件按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4、注意事项:
A)全程订妥座位方可出票,不得填开OPEN票。
B)FARE BASIS:Y
C)ENDORSMENT栏:NON-END/RTG/RFD FLT/ DATE SHOWN ONLY
D)ALLOWANCE:20KG
E)NOT VALID BEFORE:在第一国际航段填写旅行始发日期
F)NOT VALID AFTER:按照运价表中的有效期规定填入相应日期,无注明按公布价结算。
5、折扣: 无儿童票/无婴儿票
6、其他:
A)本运价为含代理费5%的销售价,不含税费。
B)销售代理人结算价格:销售舱位价格*0.95。
货币进位方式:逢一进十。
使用单位可在自己售票处出票或在东航 / 上航直属售票处出票。
如销售代理人到东航 / 上航直属售票处出票,则结算方式同上所述。
C)东航 / 上航直属售票处销售所列各舱位运价,无销售代理费。
7、使用单位:东航 / 上航销售代理以及东航 / 上航直属售票处。
本通告的解释权在销售通告制定单位,东航有权视市场情况更改或终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