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曼谷2月份3月份公务舱散客运价通告
旅行代号:SHA09815销售开始日期:2009年1月27日 始发开始日期:2009年2月1日
销售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 始发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
文件编号:09JL0123-03
重要注释:1、适用期限:
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以航程第一国际段始发日期为准)。
原SHA08911文件涉及曼谷部分自2009年2月1日(出票日期)取消使用。
2、适用范围:由东航承运自上海始发的曼谷公务舱。
3、运价组合:允许本运价与同期公布的东航NFD运价及SPA运价组合使用,以及其他航线销售运价组合使用。
4、折扣:
儿童票价:与本促销运价成人同价。
婴儿票价:按公务舱成人公布运价的10%计算填开。
5、客票填写:
FARE CALCULATION栏:按相对应的C舱公布运价计算填写;
FARE BASIS栏 :参照运价表
CLASS栏舱位:O
电脑订座舱位 :O
TOUR CODE栏 :注明本文件代号,无注明按C舱公布运价结算。
ALLOW行李栏 :30KG
NOT VALID BEFORE:在第一国际段航段填写旅行始发日期。
NOT VALID AFTER:按照运价规定填入相应日期。
ENDORSEMENT栏:NON-END/RTG/RFD FEE CNY800
6、客票更改与退票:
去程需定妥座位,票面上不允许出现“RQ”状态;回程允许OPEN;
拒签原因要求退票,可凭领馆所出拒签信原件及护照拒签章全额退票,免收相应退票费,将其复印件附在所退机票后,一并上交财务结算。
7、其他:
凡在东航直属售票处开票在上述运价表所规定的结算价基础上浮4%。
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最低销售价)乘以1.04,逢一进十。
8、本通告的解释权在东航销售通告制定单位,东航有权视市场情况更改或终止。
9、使用单位:中国大陆东航营业部、售票分处、95530及所有销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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